食药局服务指南
项目名称
食品经营许可
申报材料
1.《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》;2.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;3.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、操作流程等文件;4. 食品安全自查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、进货查验记录、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;5.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,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、具体放置地点,经营者名称、住所、联系方式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;6.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,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;7.与其申请相关的其他材料(变更、延续、补办、注销等所需材料)。
审批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
收费标准
不收费
办理流程
1受理责任: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; 2.审查责任:材料审核(包括申请书、健康档案,进货查验记录,规章制度,资质证明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审核的文书)。
3.决定
承诺时间
法定审批、变更、延续、注销均为
30个工作日
承诺15个工作日
窗口电话:411169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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